《南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四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批复》(泉政函〔2018〕165号)批准。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规划》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统筹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一是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开发与利用并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先”的指导方针,合理安排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二是要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涉及环境保护、使用林地、安全生产、规划、水土保持等情况进行充分论证,不可盲目开发,避免造成不可逆转的资源环境损害。
二、要按照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一是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步伐,全面落实“边开采边治理”。二是要系统谋划和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实施石井、水头,丰州、霞美等矿山集中区“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工程包,力争在2025年前全市废弃矿区基本得到景观和生态修复,废弃采矿迹地得到整治再利用。
三、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和措施落实。一是要全面落实分区管理、总量调控、准入控制等各项规划部署,严格将《规划》作为采矿权设置审批的前置条件,清理关闭非法采矿活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二是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土地矿产卫片检查、动态巡查、视频监控、GNSS核查等手段,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宏观调控,促进矿山合理布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确保南安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适应“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办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泉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规定,编制《南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南安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文件,是“十三五”期间推进南安市矿产资源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活动的依据。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南安市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沿海,隶属泉州市管辖,东接洛江、丰泽、鲤城区,西临安溪县,北联永春县,南与金门县隔海相望。全市土地面积2036平方公里。至2015年末人口为159.05万人,辖3个街道、21个镇、2个乡。
南安市地势北西高、南东低,北部属戴云山脉的山地丘陵,向南东逐渐过渡为丘陵和滨海台地,形成阶梯状地貌。境内最高峰为云顶山,海拔1175.2米,最低位于南部石井滨海一带。南安属带海洋季风气候。常年平均气温20.8℃,常年平均降水量1420毫米。境内水系发育,晋江及其支流东、西溪是泉州市最大河流,也是福建省第四大河流,流长110公里。大小水库148座。
南安市陆、海交通发达。全市公路总长度为4086.82公里,其中国道25.94 公里,省道124.20公里,高速公路160.11公里,县道357.98公里,乡村公路3418.58公里;铁路总长39.8公里;晋江干流及其东、西溪航道总长86公里,南安中心市区距泉州晋江机场只有30公里。
南安市是福建省沿海经济发达县市之一。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843.38亿元,工业增加值488.3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达1613.31亿元,财政总收入62.77亿元。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66元,同比增长7.3%;农民人均纯收入16790元,同比增长8.5%。
截至2015年底,南安市境内已发现矿产33种,矿产地306处,其中,已开发利用矿产有饰面用花岗岩(含闪长岩)、工艺用(含雕刻、饰面用)辉绿岩、建筑用花岗岩(含凝灰岩)、陶瓷土(瓷石)、高岭土等5种。全市列入省资源储量表的矿产地16处。
饰面用花岗岩:主要分布在丰州石砻,盛产“泉州白”,编号G3506,预测资源量1.5亿立方米;石井杨仔山,盛产“锈石”、“虾红”,编号G3582等,预测资源量2.5亿立方米;石井蔡仔山,预测资源量2.5亿立方米;柳城施坪—官桥岩前,预测资源量3亿立方米;罗东荆坑,盛产“雪里梅”,编号G3508,预测资源量2亿立方米;另外分布在东田后堀一带的石英闪长岩,既可做饰面用又可做雕刻用,预测资源量矿石大于0.5亿立方米。
工艺用辉绿岩:主要分布在向阳杏田、洗米坑、码头石水缸、诗山大丘格、乐峰飞云、洪梅洪后、柳城青莲、榕桥、康美大埔山、东旭等地。大埔山—东旭矿山盛产“康美黑”,编号G3511,享誉海内外,预测保有资源量20.32万立方米,其中荒料量1.8万立方米。
建筑用石料:主要为花岗岩,分布在罗东西垅山、丰州大钟山、石狮山、后田、柳城榕桥、官桥土地公岭、水头无量功山、麒麟山、石井等地,资源量丰富;其次为凝灰岩,分布在诗山下东坑、金淘钱山、梅山泊船山、英都西峰、溪美刺网山等地。
高岭土:主要分布在乐峰印山、罗东乌雅格、梅山鹅峰山、东田高山—南坑、兰溪、柳城春印、长轮山、官桥岭兜、芸溪、虎江坑、水头康龙等地。
陶瓷土(瓷石)和绢云母:主要分布在乐峰笋坑埔、柳城施坪(田螺坑)、官桥岩前、溪美大埔大墰内和向阳等地。柳城上都村茶叶园边查明资源量7.2万吨。
目前优势矿产有饰面、工艺石材(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建筑石料(花岗岩、凝灰岩),紧缺矿产有高档饰面石材、优质高岭土等。具有潜力的矿产有钨钼鉍、铅锌、矿泉水、地下热水以及海域的石英砂、重砂等。
基础地质方面,南安市辖区内已完成1∶20万泉州、厦门幅(含南安市)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水文地质调查,但市境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基本上没有开展;矿产勘查方面,商业性矿产勘查、重点矿区开发总体规划等工作起步较晚,全市至今矿产勘查达详查程度的矿区只有3个。南安市目前未设探矿权。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矿山11家,其中在采矿山8家,停采3家,矿山规模均为大型,开发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或凝灰岩,2015年全市矿产品实际产量152.10万立方米,其中:建筑用花岗岩102.60万立方米,建筑用凝灰岩49.50万立方米。
矿产品加工方面,南安市已建成饰面、建筑用石材和陶瓷矿产品加工基地,2015年全市石材陶瓷业产值436.46亿元。南安水头建成了“闽南建材第一市场”,被授予全国唯一的“中国建材之乡”称号,后又授牌“中国石材城”,同时,被评为“全国规范化管理建材市场”等称号。矿业的发展促进了南安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
截止2015年底,全市已缴保证金的矿山61家,累计缴纳保证金2627.59万元。全市矿业用地320处,主要分布在南部的石井、官桥、柳城以及中部的丰州等地。其中4处矿山已治理、38处矿山自然复绿、1处矿山办证后未开采、5处矿山已被征用、3处矿山已用作工业用地,其余269处未治理。未治理的269处矿山平面面积共6.1783平方公里、立面面积共2.1617 平方公里,涉及23个乡镇。矿山废渣堆放点数量为167处,占地面积共41.57公顷,主要集中在建筑用花岗岩、凝灰岩及陶瓷土(瓷石)等矿山。
《福建省南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自实施以来,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利用结构明显优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无证非法采矿得到有效遏制,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矿业市场更加规范有序,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一定进展,各项工作都朝着规划制定的目标稳步推进(专栏一)。
上轮《规划》以2007年为基准年,当年全市持证矿山总数171家。规划至2015年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25家以内。因此,原《规划》扩大设置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面积2007.3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8.6%。其中,禁采区198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7.6%。从源头上限制矿山设置的数量,2010年10月以来,全市挂牌出让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仅8家。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矿山11家。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09年以来我市不再新建、扩建、延续饰面用石材矿山,持证有效期满的直接关闭。同时,加强对持证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储量核实,对资源储量耗竭的予以提前关闭。2015年2月实现全市建筑饰面石材矿山开采行业整体退出。
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对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设置进行合理布局,在丰州、官桥、洪濑、仑苍、诗山、罗东等乡镇设置8个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采矿权,年生产规模180万立方米。
由于全面推广使用轨道锯先进设备,饰面用石材矿山荒料率大多超过35%的规划指标,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开采回采率也均超过98%的规划指标,而且对剥离的废土、渣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坚持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严格执行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缴交制度,并从2010年开始,大幅度提高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缴交标准。积极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2012年10月市政府印发实施《南安市2012-2015年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青山挂白”治理规划》,至2015年底累计完成治理面积1770亩,立面治理面积1.1万平方米。
(1)矿产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本市饰面石材荒料、优质高岭土等矿产品对外依存度较高,随着本市饰面用石材矿山的全部退出,供需矛盾加剧。建筑用石料市场需求维持在高位,但部分矿山面临资源枯竭,后备资源不足。其他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偏低,地质勘查投入不足 。
(2)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矿业活动经营方式粗放,对地质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如部分采矿场位于交通干线、水源等保护范围内;部分矿山对剥离物和尾矿处理不当,造成水土流失。“边开采、边治理”落实执行不到位;矿山未执行设计方案,露采形成超陡、超深采场,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治理难度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率有待提高。
(3)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不尽合理。矿山布局点多面广、零星分散、大矿小开,不利于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4)安全保护意识低、隐患多。部分矿山有短期行为,缺乏长远规划。部分矿山采坑无安全台阶,坑壁陡峻,易产生掉块和滑落,存在一系列安全隐患。
“十三五”时期是福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福建作为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新的要求。未来一个时期,南安市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矿产资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约束趋紧,环境压力增大,资源安全形势面临重大挑战。
环境保护方面:(1)统筹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布局一批重大项目,占用一定生态空间,资源环境约束将相应增强。(2)结构性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忽视。矿业开发形成的区域性、流域性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仍较突出,如丰州、石井等矿山破坏集中区和公路两侧“青山挂白”。(3)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责任约束有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