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由中央安排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市财政安排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两部分组成,共377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232万元,市级资金15560万元,实施美丽乡村项目72个,公益事业项目711个。中央资金由青岛市财政局通过《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的通知》将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下达至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共七个涉农区市。各区资金下达情况详见表1-1:
该项资金以村内道路、文体广场、排水沟、路灯照明、小型水利设施等村内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为重点,着重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本年度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数量指标为661个,美丽乡村数量指标为67个,要求验收合格率及资金执行率均为100%,建立美丽乡村项目台账及农村公益事业滚动项目库各一个,项目区农民满意度及基层干部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支出有效性的手段,通过指标设计和量化分析检验公共支出的效果,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方面,综合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效益,分析管理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青财绩〔2020〕8号);
评价范围:此次绩效评价的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包含青岛市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区域涵盖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共计七个区市。
按照项目内容和绩效目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小组采用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过程包括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综合分析确定评价结果等阶段。非现场评价阶段,在搜集获取项目单位所有的相关文件资料,对资料全面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按项目单位形成非现场评价结论及得分。现场评价阶段,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探访各个项目,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的情况介绍,通过实地勘察抽查工程量及检查工程质量、调查问卷等方式,核实了解项目情况,并对照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及标准,结合非现场评价结论,对项目单位的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最终评价打分。
本次评价运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分析影响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经验、问题,提出项目改进建议。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三个方面。根据委托时间要求,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收集并整理评价相关前期初步资料,组织此次绩效评价培训。
评价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价工作,包括前期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调查取数。评价小组的成员构成见表2-1:
本次实地调查共实地探访488个项目村,其中公益事业项目437个,占本年度实施项目的61%,美丽乡村项目52个,占本年度实施项目的71%。本次评价过程共留存影像资料约2675张,收回调查问卷1040份。
根据过程中记录的资料信息、实地探访信息、调研与问卷信息、指标体系依托数据,由项目评价小组负责汇总信息并撰写报告。根据项目委托方要求提交项目评价报告,包括相关文本文件和附件,进一步修改优化评价报告,并协助委托方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后续整改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等文件,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及其权重,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设计了指标及其权重。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决策类指标按照一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共性指标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分为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方面设置。产出、效益类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个性化设置。产出类指标结合该项目特点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方面进行考察;效益类则从社会效益、满意度两方面进行考察。
根据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指标权重与评分标准设计思路,形成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指标、权重、指标解释、目标值、评分标准等,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根据《青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本次绩效评价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对于确实不能以定量指标评价的,采取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予以评价。
评价结果包括综合评分和评级,一般分为四个级别:等级为优(评分90(含)-100分);等级为良(评分80(含)-90分);等级为中(评分70(含)-80);等级为差(评分70以下)。
运用由评价小组通过财政部门与单位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现场核查的数据,评价小组对本项目资金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综合得分86.1分,评级为“良”,各区市得分情况见表4-1:
决策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角度考察。决策类指标总分值12分,各区得分见表4-2:
项目立项方面,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方面,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设立明确且量化,但是平度市存在绩效目标无公章及文号的问题;资金投入方面,各区市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资金管理方面,2022年度该项目预算金额37792万元,及时拨付区市,区市付至镇街11637.48万元,执行率为30.79%;镇街付至施工单位8118.80万元,执行率为21.48%。其中西海岸新区、崂山区及胶州市资金执行率达到80%以上;其余区市执行率比较低,分别为城阳区74.93%,莱西市32.76%,平度市2.32%、即墨区0%。各区项目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组织实施方面,各区材料上报及时,崂山区、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管理制度健全,城阳区未制定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西海岸新区未制定相应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绩效管理有效性方面,西海岸新区、胶州市、莱西市资料报送及时,资料完整,自评报告信息准确格式规范,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平度市资料报送及时,资料完整,但是存在自评报告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制度执行方面各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崂山区实际实施内容与村民议事阶段相差较大,无相关变更流程,无验收申请资料;西海岸新区7个镇街、即墨区1个镇街、城阳区5个项目、平度市3个镇街无验收申请。档案规范性方面各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部分镇街未留存议事过程影像资料;方案公示资料留存不齐全;招投标资料未留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或仅留存投标方电子版标书;公益事业项目无设计及监理单位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不及时。档案管理较为规范的区市有胶州市、莱西市及即墨区。
产出指标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角度考察,总分值37分,各区市得分情况见表4-4:
产出数量方面,各区均完成本年度绩效目标,其中西海岸新区美丽乡村项目计划实施7个,实际实施11个,偏差较大。各区均已建立美丽乡村项目台账及公益事业项目滚动项目库。新闻宣传方面,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均有市级以上媒体宣传4次,平度市媒体宣传4次,其余区市较少,分别为城阳区3次,崂山区1次,西海岸新区无。完成及时率方面本年度项目竣工率为96%,其中城阳区、胶州市、莱西市完成率为100%,平度市95%,西海岸新区99%,即墨区91%,崂山区92%。成本节约率方面各区本年度实际支出均未高于项目投资额,成本节约情况较好。
效益指标从项目实施后村容村貌改善情况、满意度两个角度考察,效益指标总分值16分,各区市得分情况见表4-5:
社会效益方面,通过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项目的建设对于项目村的村容村貌均有明显改善,得到了项目村村民及项目区市基层干部的一致认可,通过深入项目村走访,共收回1040份调查问卷,各区市满意度达98%以上。调查情况详见表4-6:
1.莱西市项目资金实行市级财政报账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奖补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镇街提交报账申请,市财政根据工程造价结算审定值,在不超过已下达项目奖补金额内,将剩余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简化了拨款流程并有效的提高了资金的监管力度。
2.公益事业项目造价较小,设计、监理进行单独招标,该项成本占比较高,若仅考虑成本,则缺失相应环节会影响工程质量。胶州市实行由各镇街打包统一招标,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莱西市明确用材标准和工艺,制定招标控制指导价。对主要工程项目,统一项目施工用材及工艺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市场价格编制招标控制指导价,由各镇街统一实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022年度,该项目预算金额37792万元,及时拨付区市,区市付至镇街11637.48万元,执行率为30.79%;镇街付至施工单位8118.80万元,执行率为21.48%。
一是个别区市制度不健全。城阳区和西海岸新区未制定完整的奖补项目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二是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不全面。由于实施项目点多面广,管理部门人员又相对较少,公益事业项目监理费用成本占比较大,在经济薄弱的区市聘请监理比例偏低,村级项目监督小组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管理难度,造成施工过程中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无法保证工程产出质量。
经核查,项目工程内容变更时缺乏相关变更资料,如崂山区工程实施方案与议事阶段工程内容变更较大,但无相关变更流程。
经核查,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在年底前完工。即墨区奖补项目因与污水处理项目交叉施工,影响了施工进度,美丽乡村共实施16个项目,完工5个,完工率为31%。
一是存在工程质量共性问题,①路灯安装不规范,普遍未采用双螺母锁固,露丝过少,无防锈处理,与基座连接处不平整起翘。②排水沟混凝土盖板破损不齐,长短不一,缝隙过大,未及时进行补缺处理。如西海岸新区大场镇吉眉村等;③混凝土路面及沥青路面因基层处理不善,导致普遍存在裂缝甚至个别项目出现横断现象,如崂山区王哥庄晓望村等;④排水沟、挡土墙压顶水泥砂浆抹面较粗糙,如莱西市姜山镇南仙庄等;⑤挡土墙及石砌排水沟泄水口设置不规范,外露面石块大小不一,无勾缝或勾缝不均匀,缺少丁石拉结,缺失变形缝。如西海岸新区藏马镇横河川村、平度市旧店梁家等。二是存在工程质量非共性问题。①路灯安装离架空线较近,存在安全隐患。如平度市旧店东石家庄等;②路边石安装缺失靠背及垫层砼,如城阳区夏庄街道彭家台、胶州市胶西街道辛家庄等;③个别绿化规格偏小,如即墨区段泊岚起戈庄等。三是竣工验收资料不规范,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竣工图纸普遍不规范或缺失。
个别项目村路灯晃动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