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热线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举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小驹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易志东,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处长李珊,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副处长张绍聪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管理水平,推动我省由“矿业大省”向“矿业强省”迈进具有重大意义。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强调“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规划管控,提升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推进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的坚强决心。如何贯彻落实好,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全链条管理,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二是破解我省矿产资源管理中诸多矛盾问题的迫切需要。我省是矿业大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为我省金属冶炼加工、化工、建材、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虽然近年来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成效突出明显,但仍然面临能源矿产匮乏、大宗矿产资源紧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矿业权配置不够科学、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有必要强化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与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三废”防治力度。加强矿山生态修复,规范计提生态修复基金,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保障砂石土矿产资源供应,更加合理科学投放砂石土采矿权并规范开采行为。加强矿山尾矿及尾矿库规范管理,防控尾矿污染风险。
江西省矿产资源丰富,有色金属、贵金属和稀有金属矿产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矿山开采过程中时有违法开采、生态环境污染等现象发生,请问《实施意见》在矿产资源监管方面有什么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全省矿山开发整治、非法采矿问题整治、全省矿山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多个专项行动,全省矿山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促进全省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矿产资源监管提出新举措。
建立联合监管查处工作机制。成立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生态环境、应急、公安、林业、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电力等部门组成的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工作专班,制定和执行联合监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联合检查,适时开展矿业秩序、矿山安全生产、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税费缴纳、打击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等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重点环节联合监管。重点对矿产勘查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矿产品运输等重点环节和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及林地、落实安全及污染防治措施等重要方面进行联合监管,对矿山企业实施机械化施工、工厂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围绕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等,加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开采、未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问题的矿山监管。
加强矿山开采巡查核查。《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在每年底前组织开展1次矿业权全覆盖检查,省、市两级政府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共同推动矿业规范有序发展。对发现的越界开采、不按批准的矿种开采、开采后放行违法运输出场、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标准、综合利用不达标、持过期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质找矿工作,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以来取得了较大找矿成果,《实施意见》中提出突出重点、加大投入、科技赋能等新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我省重要矿产资源增储上产。
一是明确了重点矿种和重点区域。《实施意见》重点选择锂、钴、金、钨、稀土等18种矿产,组织实施全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在全省建立5个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矿业经济区,基本形成战略性矿产潜力调查评价、矿产资源精勘细查、地质科技创新、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和综合开发利用紧密衔接、相互促进的找矿新格局。
二是加大矿产勘查力度。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大力支持,在我省部署实施战略性矿产区块优选调查评价。充分发挥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资金作用,部署开展重要成矿区带调查评价和重点矿集区的矿产勘查工作,持续提高全省基础地质调查研究程度及矿产勘查力度,确保紧缺和优势矿产资源增储上产,为我省相关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采取以下三条措施加强矿业权管理,以促进矿业市场繁荣,保障矿产资源供应安全。
一是规范矿业权出让。矿业权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实施意见》明确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资源禀赋、紧缺程度和相关规划,制定年度区块出让计划,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新矿业权出让后要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砂石土矿产资源供应,要求合理科学投放,严禁以自然山脊为界设置,原则上禁止将开采最低标高设在侵蚀基准面以下,严禁“一面墙”方式开采,避免出现以山脊线划界等开采后遗留残山残坡等不合理问题。
二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鼓励“就矿找矿”和综合勘查,采矿权人勘查其采矿权上部和深部资源,在勘查开工前30日内将开工报告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即可勘查,无须再办理勘查许可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开工报告推送同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避免越界勘查。已设采矿权上标高设置不合理的露天矿山,因开采剥离需要,且剥离范围经勘查未发现资源储量的,可依法办理变更矿区范围。
三是优化矿业权登记。《实施意见》对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协议出让、探矿权转采矿权、扩大(合并)矿区范围等,取消了划定矿区范围审批;对矿产资源储量未枯竭矿山,要求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延续登记;对经批准设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等建设项目,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
2023年7月,省政府印发《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到2026年,力争实现产业链现代化“1269”目标,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打造6个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涉及矿产资源保障供应主要有6条产业链,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意见》将强化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助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我省实现从“矿业大省”向“矿业强省”跨越。
聚焦矿产资源安全要素保障。加大钨、锑、锡、钼、铜等战略性矿产,及地热、矿泉水、硅石等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力度,明确重点勘查开发区域。扎实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战略性和紧缺、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允许在办理探矿权登记后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勘查活动,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
推动矿产资源平稳有序开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合法矿山保持长期稳定生产。杜绝“一刀切”式停产、限产,积极支持帮助停产持证合法矿山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有效释放现有持证矿山合法产能。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缩短项目核准、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用地预审、林地审批和矿业权登记等手续办理周期,推动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新增产能尽快投产达效。
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安全。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形势分析,完善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开发利用战略性矿产资源。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积极研发、推广战略性矿产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提高循环利用水平。鼓励省内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到省外、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进一步提高我省紧缺和急需矿产资源初级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