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学把握矿业刑事案件客观证据的证明标准,用科技手段对客观证据的真实性作出判断?近日,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举办的“让科技助力矿业刑事案件客观证据认定”专家研讨会上,专家们表示,应当结合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用科技手段还原行为前的现状、锁定行为后的现状,科学、客观地查明矿业专业事实,以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安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主任卜素博士在研讨会上表示,在矿业刑事案件中,必然涉及到对矿业刑事案件客观证据采信的问题。而刑事矿业案件的客观证据涉及诸多专业性极强的报告、文件和鉴定,这些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采信,直接影响案件专业事实的查明。
利用、依靠科学技术人员和手段认定矿业刑事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具体体现。“比如在回答矿与非矿、是什么矿、有多少?再比如露天采矿中生产剥离与采矿、井下采矿的坑道掘进与采矿、非法采矿与综合利用等,都需要科学确定。航空遥感、测绘、影像等技术,助力着司法取证。”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曹旭升表示。
与会专家同时也表示,如何将最新的科技方法、技术手段引入矿业刑事案件的客观证据认定之中,如何将相应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结合在一起,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当天的研讨会上还举行了“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授牌仪式。据“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发起人曹旭升介绍,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的发起初心是打造一个公益共享的矿业法治创新研究平台,目的是联合全国范围的矿业法治高校、矿业智库、矿业法治机构等,通过创新共享的方式,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团结矿业法治人、传播矿业法治知识、解决矿业法治问题、共享矿业法治成果,共同助力中国矿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授牌,是继2023年第三届矿业法治高峰论坛上发起成立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之后,2024年首次为新的共同发起单位授牌。曹旭升表示,今后将会吸纳更多的联合发起单位和个人加入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并将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旗下的矿业人万里行和矿业讲堂活动做好、做精。